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23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23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来源: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新材料产业处) 时间:2021-07-29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鼓励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构建更加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现根据《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济工信科技字〔2020〕3号),就2021年度(第23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我市“十大千亿”产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兼顾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
已列入济南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本次暂不受理。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达到《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和《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要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帮助企业规范申报文本,对申报企业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并形成正式推荐文件。
三、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报经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PDF)一份,以区县为单位,连同汇总表(附件3)及正式推荐文件,于9月6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龙奥大厦B427房间)。
四、其他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及时解答企业咨询事项,现公布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各区县工信部门联系电话,并建立申报服务QQ群,群号:1101050772。
联系人:付守锋 宋花 电话:66605768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