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使用“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需具备的8个条件
摘要:从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泰安市着力实施“泰好吃”全市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综合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了泰山茶、泰山板栗、肥城桃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7月20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农产品品牌建设”新闻发布会。泰安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公布了泰安市授权首批使用“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名单,以及 申请使用“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需具备的8个条件。
授权首批使用“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名单:
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团
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
山东亚奥特乳业有限公司
泰安泰山亚细亚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世初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茶溪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泰尚黄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惠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泰安御道韩氏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亚圣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桃李面包有限公司
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肥城桃开发总公司
肥城市演马金光清真牛肉店
山东枣乡实业有限公司
东平湖水泊食品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女儿旅游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芝人堂药业有限公司
泰安市栗欣源工贸有限公司
申请使用“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需具备以下8个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注册地在泰安市的涉农经营主体;
(二)申请人按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在泰安市辖区内注册并归申请人所有的注册商标,且商标正式注册已满两年;
(四)采用国家、行业或者省、市地方农业等标准进行生产,有规范的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并达到市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五)申请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登记)或GB/T 22000-2016、HACCP、ISO9001、ISO22000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在有效期内;
(六)在泰安市辖区内生产,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批量生产已满三年,形成合理的种养殖规模或生产规模;
(七)市场信誉好,申请人近三年内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八)产品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和特色,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营业收入在全市居于前列,能够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农业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使用“泰好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一)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泰安市辖区内,或使用泰安市外注册商标的;
(二)近三年内,申请产品在各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质量安全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四)近三年内,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原材料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投入品记录的;
(五)有偷税漏税、掺杂使假、虚假广告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被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人的;
(六)其它不符合泰安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请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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