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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企业申领创业补贴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发挥补贴资金效益,根据《山东省人 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 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关于各地可根据政策实施情 况、资金支撑能力,适当调整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意见精神和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财社 〔2018〕86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 财社〔201
2020-06-06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发挥补贴资金效益,根据《山东省人 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 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关于各地可根据政策实施情 况、资金支撑能力,适当调整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意见精神和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财社 〔2018〕86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 财社〔201
2020-06-06